剛剛不小心打開電視看一下新聞
結果.....
看到了兩個令人覺得很.......
一個是一位大學生吧
他在網路的部落格寫包養
說他拍片拍的很窮
有沒有人要包養他
然後後面又說他是開玩笑的
結果就這樣被警方函送
就因為他出現包養兩個字
然後就被認為是有性暗示的意思
他這樣人生就有了第一個莫名奇妙的污點
有時候真的覺得說
法律真的是在保護人嗎
我們常常看到許許多多不公平的事
都是法律產生的
我想 我大概從阿姿她妹那件事之後我就覺得我不再相信法律
也可能因為這樣
我之後法條都學的不是很好吧
哈哈
總之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跟壞人的(聽說破壞鐵路的那位李什麼的也被放出來了,上次看到有人在公車上被性騷擾警察也不理)


之後再看到了政府硬要華光社區搬遷卻不給予補助
說他們是違建的還是什麼的
那邊......好像是我以前去事務所會經過的地方ㄟ.....
那邊就感覺一堆老人住那裡
現在要他們搬家
然後不給予幫助
真的是覺得說很可憐ㄟ.....
還有六個老人家受不了打擊而因此過世
那應該是許多老人家預計待一輩子的地方吧
就這樣 可能要當游民被冷死街頭
不自覺就會想到
常常看電視廣告藝人們很努力地要我們多多幫助一些貧窮地區的人
有時候感覺其實這社會沒這麼差
大家都有在互相幫助
可是政府卻怎麼了?
一直發生這樣的事


我無言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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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utejole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